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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购湖北”消费券3月16日发放

“惠购湖北”消费券3月16日发放

2023-03-13 10:13:39

  记者3月12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稳预期、扩内需、促消费,我省将于3月16日(本周四)开始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2023年首轮“惠购湖北”消费券。首轮消费券分三批次发放,总额5亿元,将通过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抖音6个平台发放。

  据了解,此次发放消费券的6个平台中,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发放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建行生活、抖音发放超市券、餐饮券。第一批消费券将于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投放使用;第二批消费券将于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投放使用;第三批消费券将于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投放使用。

  此次发放的消费券中,商场券有5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超市券有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餐饮券有30元、60元、100元三种面额,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需要注意的是,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此次消费券核销门槛为: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要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一张消费券。比如,核销一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稿件由襄阳市台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