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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3-15 19:30:19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14日电(张安娜 葛杭)14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苏州市检察机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履职情况、消费公益金申领赔付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食药安全、预付卡消费安全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勇通报了近年来苏州市检察机关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履职情况。

2022年以来,苏州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刑事案件298件577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打击消费领域犯罪、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创新“检察+民生”夯实检察法律监督本底、“检察+行政”共构良性消费法治环境、“检察+消保委”为消费者维权、“检察+公众”提升社会齐守共护意识。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消保委等四部门共同出台《苏州市消费诉讼公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消费诉讼公益资金专户”,首创消费者申领权三年有效期,助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合力消除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不断探索消费者维权新路径,为消费者“撑腰”维权。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守护舌尖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针对“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散装食品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知情权、财产权的问题,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累计开展专项监督23次。同时,出台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公益活动。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用,吸纳公益保护观察员和志愿者,借助社会力量发现和破解消费者维权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李勇表示,下一步,苏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与各方协作配合,创新发展消费维权新机制,在持续优化苏州消费环境,提振苏州群众消费信心上贡献检察力量。(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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