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政法机关出台二十条措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17日电(记者 谷华)17日,盐城市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盐城市政法机关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2022年11月,江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支持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盐城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目标定位的“破题之钥”。2023年1月28日,盐城出台《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对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和具体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助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近期,盐城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政法单位,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出台《盐城市政法机关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简称“二十条措施”)。
“二十条措施”涵盖了政务服务、风险防范、行政执法、治安维护、刑事打击、诉讼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政法多方面业务工作,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转作风、强本领、提效能、优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盐城政法机关将实施“十项政法课题惠企、百名政法领导联企、千名政法干警进企”工程,为涉企高频事项提供“跨区域通办”服务,研发“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在线法律服务,在11个非诉中心增设“枫桥盐商”窗口,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行“快立案、快办理、快结案,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三快三减”机制。同时,设立7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优先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协作机制,成立绿色低碳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建绿色低碳发展法律咨询专家库,推行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合法性快审机制,创建绿色低碳法治保障指标体系,动态监测、评价法治化营商环境。(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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