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江苏新闻

苏州首部科技创新综合性地方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05-12 00:36:28

中新网江苏新闻5月11日电(记者 钟升)苏州市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作为苏州首部科技创新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共11章70条,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副市长张桥介绍,苏州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势头强劲,202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近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近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8.5%。

目前,苏州全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1.34万家,位居全国第四。C9高校全部在苏州实现重大布局,在苏州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29.27万人。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850亿元,跃居全省首位,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29万亿元,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2.4%,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苏州市期望通过《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放大高能级科创载体建设、重大创新团队引育、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等典型举措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条例》主要规定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助力产业核心环节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多元化战略科技力量平台载体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创新体系、凸显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重要作用、多措并举营造一流科技创新生态、适度平衡促进与规制的关系,共九个方面内容。

此外,《条例》还规范了提升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优化科创基金登记备案程序等制度安排,为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活力,营造更好的科技创新生态提供了法治保障;《条例》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联合体分类培育等关键领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提升苏州市自主创新、技术供给和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