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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1:12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26日电 (武一力 蔡蕾)记者26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全省法院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审结相关刑事案件1965件,依法审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55件。

长期以来,湖北法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2021年4月,湖北省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机构,全省115家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或“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形成“以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为牵头协调机构、以少年法庭为办案机构”的专门化审判工作格局。此外,选任236名员额法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进少年法庭队伍专业化建设。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强奸、拐卖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湖北法院对其中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重大的被告人“零容忍”,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教职员工性侵、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湖北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实施轻微违法犯罪,且是初犯、偶犯并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为失足少年改过自新、重返社会提供条件。

与此同时,湖北法院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综合保护的司法工作力度,对未成年人被家暴、纠缠、骚扰及传播隐私的,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近三年,全省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93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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