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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随行子女在祖国大陆入学就读的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18 14:24:59

问:台商随行子女在祖国大陆入读中小学和幼儿园有什么规定,需要什么条件?

答:入读中小学的学生及进入幼儿园的儿童均为未成年人,应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因此,首要条件是,申请入学的必须是随台商本人在祖国大陆居留的未成年人,即台商或其配偶等必须能亲自照顾自己的子女。其次,原则上台商随行子女在祖国大陆入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就近入学。

由于台商随行子女在祖国大陆入读视为国民教育,因此他们入学的条件与大陆学生相同。由于祖国大陆目前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是分级管理,地方办学,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在招收学生时有各自的具体条件规定,台商随行子女在申请入读时应与当地适龄儿童一样,符合这些条件。但是考虑到台商子女来自台湾省的实际情况,对他们在课程方面的要求可以有所不同,例如,有的课可以免修。

问:台商随行子女申请入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手续如何?

答:台商为其随行子女办理入读就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申请手续时,应提供有关的身份证明和学生证明或材料,如台商在祖国大陆从事商贸活动的有关证明,与申请入读学生关系的证明,在祖国大陆的暂居证及学生原来就学的程度及成绩单等等。学校或幼儿园按有关规定和条件决定录取后,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问:台商随行子女在祖国大陆就学还有没有其他入学途径?

答:为了方便台商随行子女在祖国大陆就学,允许在台商比较集中的地区由台湾同胞举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称为台商子弟学校或幼儿园,专门接受台商随行子女入读。台商子弟学校由台湾同胞提出申请后,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接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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