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辽宁新闻8月23日电(王翕瞳) 8月23日上午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郝鹏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积极推进雷锋式“枫桥经验”在辽沈大地落地生根,为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进展情况:
省司法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委14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实现全覆盖。全省依托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建成市、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14个,依托司法所建成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1355个,1626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不断提档升级,实现了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全覆盖。同时建立党委领导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制和属事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协同议事机制,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不足、重心不突出、资源不平衡等问题。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6万件,同比增长66.6%,矛盾纠纷基层一线化解率占比提升至88.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源头治理作用充分发挥。今年以来,全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共化解矛盾纠纷12.8万余件,为群众办理非调解类民生实事1.3万余件,开展宣传教育4.8万余次。
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体制创新效能持续释放。今年以来,全省司法所摸排纠纷线索7.3万件,参与或直接化解矛盾纠纷10.1万件,个人调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3369件。
司法所建设不断规范、职能作用持续发挥。各地认真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用房等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全省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3.2万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122条,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指导帮助制定村规民约977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9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审案件1498件。
市、县法律服务专业性、指导性大力提升。全省共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专家库115个,有调解专家1528名,市县两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117个。通过建立的1488个点位远程视频调解系统,为乡镇(街道)调解矛盾纠纷提供即时指导和法律咨询。今年以来,全省118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2.8万件,有力解决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庭所联动”持续深化。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全省共在法院设立调解组织 203个,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诉讼纠纷。配合全省中级和基层法院选聘驻院特邀调解员1426人,切实加强和规范诉前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今年5月,省司法厅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四所一庭”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今年7月,与省法院联合召开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部署会,强化源头预防,引导更多的矛盾纠纷在前端化解;与省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机制,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转变,共同打造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
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坚持以“化解一件矛盾纠纷,就等于减少一个案源、一个访源、一个诉源”的理念,以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为着眼点,以预防极端案事件为着力点,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在党建引领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乡级平台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基层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积极推行“多员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在规范建设上下功夫。市一级夯实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功能,县一级夯实调解专家团队和调解专家库,乡一级夯实定分止争主阵地作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每个乡镇(街道)确保建成1个以上规范化示范点。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回访力度,有效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风险预警机制,确保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月均调解案件不少于1件。在塑造典型上下功夫。深入挖掘并选树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宣传报道,强化典型引领。进一步推广“张彪调解工作法”,不断完善“县、乡、村”联调联动,提高县域指导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完)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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