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辽宁新闻8月22日电 (李伶俐) 由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恢复和扩大消费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于22日举行。
据沈阳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姜晓华介绍,促进消费是当前恢复和扩大需求的关键所在,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至关重要。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强调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围绕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工信、金融、房产、文旅、农业农村等23个部门起草形成了《沈阳市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六个部分,35条举措。总体要求是,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坚持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更好结合。
稳定大宗消费,特别是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对汽车下乡活动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等政策措施,将持续激发汽车市场活力。扩大服务消费,发放居民消费券、提升改造夜经济示范街区消费设施、举办大型演唱会、向大学新生发放价值219元的景区免费联票等政策措施,将进一步丰富活跃服务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下乡巡展和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对在农村地区开设绿色家电经营门店奖励10万元等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水平。拓展新型消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支持电商企业加快发展等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拓展新型消费场景。完善消费设施,对商业街区改造奖励、鼓励消费基础设施发行信托投资基金等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完善提升消费设施服务功能。优化消费环境,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深化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等政策措施,将进一步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下一步,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将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抓好政策的组织落实。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确保政策措施直达企业、尽快兑现,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进一步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推动我市经济保持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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