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矞采:参与签订《虎门条约》

发布时间:2023-08-28 17:51:54

  程矞采(?~1858) ,字晴峰,新建县人。清嘉庆十六年(1811)中进士,入翰林院。散馆,授刑部主事。二十一年,充任军机处章京。道光元年(1821),擢为员外郎。再擢郎中。后转任江南道监察御史。其后历任广西道监察御史,升刑科给事中、户科给事中、直隶按察使、广东按察使、浙江布政使等职。道光二十二年,程矞采任江苏巡抚,时值英国侵略者发动鸦片战争。程以封疆大吏,防守不力而受到革职留任处分。二十三年初,调任广东巡抚。是年4月,逮捕抗英斗争重要领导人钱江;7月,会同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驻香港总督璞鼎查在虎门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咸丰元年(1851),太平天国运动爆发,次年5月,因连失数城,被革总督之职。随后,因编修何桂珍参劾之。咸丰帝正以失去半壁江山,借此掩饰,将程遣戌新疆5年。从新疆释回后,病卒。

  来源:南昌市史志办公室


南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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