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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北新区探索食品摊贩监管新机制 开启数字监管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3-08-28 18:12:30

中新网辽宁新闻8月25日电(记者赵桂华) 为加强沈北新区食品摊贩固定经营区域的食品安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探索食品摊贩监管新机制,开启数字监管新篇章。

全面摸排,建立电子档案

通过“两步走”做到“两个底数清”。一方面,与街道和市场主办方沟通了解;一方面,深入市场内部实地走访摸排,明确固定摊贩区域数(早、夜市和大集)和摊贩数。对已经完成备案且正在经营状态的食品摊贩全部纳入食品网格化智慧电子监管平台,划分网格,确定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目前沈北新区建立了19个食品摊贩网格,网格中包含了543户食品摊贩。

开展宣传,落实主体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召开市场主办方约谈会、现场宣讲等方式,对早夜市、大集食品摊贩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明令禁止食品摊贩经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现制乳制品等食品。

智慧监管,提升安全水平

将食品摊贩纳入食品网格化智慧电子监管平台后,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将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结果同步录入平台,做到痕迹管理、跟踪监管。平台检查范围包括人、物、环境整洁卫生,即一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时需“一穿三戴”;二是对食品及容器、工具、包装材料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同食品按照对应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加强监管;三是加大食品摊贩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追溯、食品加工器具等方面的检查力度。

将食品摊贩纳入智慧化网格化监管后,确保了食品安全无“漏网之鱼”,织密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对经营来源不明食品原料、“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予以严厉打击,从重查处,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夯实沈北新区食品安全之基。(完)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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