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王李璘墓
唐永王李璘墓为南昌市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第一次文物普查时,在广福镇(原为广福乡)板湖村永木黎家自然村西约200米处的吴家山缓丘上发现唐墓一座,经与史料对照,知此为唐玄宗李隆基第十四子(一说第十二子)永王李璘之墓。
当时该墓的封土高2.8米,直径16.7米,宽12米,呈椭圆形,周围均系旱田或稻田。经修葺,现封土丘高3米,圈护墓墙高1米,墓基(台基)约200平方米。墓基西3米处立一墓碑,西北侧立一碑记和一保护标志。
永王李璘为唐玄宗李隆基第十四子。安史之乱时,李璘任江南西道、山南、岭南、黔中四道节度使,权力极大,长江流域及江南一带均为其势力范围。唐书载,李璘至江西时,意取金陵。唐太子(后接皇位,即肃宗)李亨为遏制李璘,以皇权命其入蜀。李璘不遵,肃宗即调兵征剿。李璘败于江西,并于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被杀于洪洲,葬于此地。
《全唐书》对永王李璘及其死后葬地有较详细记载。据黎村族谱(宋乾道九年版)记载,李璘死后,葬于南昌六十一都三图地(即现板湖村黎家)。黎氏先祖黎昕奉命率家人在此守墓,故此地被称为守墓黎家。黎家代代繁衍,形成村落,被称为“守墓黎村”。不知何时,黎氏后代改“守墓”为“永墓”,并在清时,取“墓”字谐音“木”,将“守墓黎村”更名为“永木黎村”沿用至今。
“永王李璘墓”原封土高2.8米,直径16.7米,宽12米,呈椭圆形,未发现被盗痕迹。
1995年6月,将椭圆形墓修整为圆形,直径9米,并将封土丘加高至3米,用红砖(外抹水泥)圈护封土丘,另刻墓碑。
2002年8月,重砌(高1米×厚0.3米)花岗岩护墓墙,墓周边铺近四方形(13.8×14.2米)碎石台基,另刻“唐永王李璘简介”说明碑立于墓南。
2005年1月,重刻墓碑,并将保护标志和新刻“简介”碑移位至西北面角。
黎家村东北约1.5公里是向(塘)—乐(平)铁路线。墓东约200米为板湖村黎家村庄,墓周围为旱地或水稻田。
“永王李璘墓”则一直是黎姓家族看守和保护的对象。
1983年10月27日南昌县人民政府南政发【1983】157号文件将其列为南昌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5年12月1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将其列为第一批南昌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