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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就起诉意见书质量提升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发布时间:2023-10-18 12:04:41

中新网兵团新闻10月17日电(张冉 王均伟)2023年10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部分起诉意见书在犯罪事实和证据、强制措施、共同犯罪认定及语言表述、文书严谨性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

文书质量是办案质量的集中体现,对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规范是检察业务管理部门探索和实施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控制、深化抓源治本、把好检察机关案件入口的“第一道闸”。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检察业务管理部门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年初以来受理的90余份起诉意见书进行集中审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等法律、法规,梳理出5个方面普遍性问题共计12小项,在此基础上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促使公安机关提升起诉意见书质量,实现刑事案件质量的源头把控,以求“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焉耆垦区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针对具体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明确了法制部门为文书审核把关责任主体,确定法核民警对案件的文书予以全面审核把关。将文书规范纳入法治考核项目,责任到人,要求各办案民警对所办理的案件文书进行实质性把关,从源头规范文书。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络,建立定期问题通报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后,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从两个方面积极开展跟踪落实工作,一是指定专门人员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不定期与公安法制部门对接;二是院领导带领刑事检察部门、检察业务管理部门主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到公安局开展调研座谈,督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起诉意见书是刑事案件移送工作规范化的载体,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体现,是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的外在表现。检察业务管理部门通过梳理发现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存在的普遍性违法问题,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把好检察机关案件入口的“首道关”,主动把监督工作向前延伸,推动检察一体化履职从个案件管理理向业务治理的提升,实现“碎片监督”向“一体监督”转变。

主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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