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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海晏:多举措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

发布时间:2023-10-18 16:30:48

中新网青海新闻10月17日电(李京润 李隽)今年以来,海北州海晏县坚持“广覆盖、可持续、高质量、有特色”的创建路径,创新“民生九有”,并列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清单,梳理85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举全县之力,通过“四个坚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年3月,海晏县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列入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县,成为西北五省唯一一家试点单位。

近年来,海晏县牢固树立标准领航质量思维,立足农牧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特点和服务能力现状,以标准化塑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民生”农牧先行示范区为目标,将综合试点工作纳入县重点改革项目,全面统筹规划,加大保障力度。

海晏县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相关的14个单位根据试点建设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细化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形成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机制,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基本公共服务宏观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深入基层,深切融入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该县切实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客观规律,探寻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的深层因素,对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情况进行多次走访调研,梳理确定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文体服务保障、优军服务保障等九大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问题,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具体事项清单,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项目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等内容,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同时,重新整合并调配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健全以“通用基础标准体系”“基准指标标准体系”“实施提供标准体系”“绩效评价标准体系”“管理保障标准体系”五大板块为支撑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精细化、规范化。目前已收集“通用基础标准”200余项,编制“基准指标”85项,“实施提供”标准100余项,“绩效评价”标准10项,“管理保障”标准9项,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过程均等”和“结果均等”,保障区域资源再分配的合理性,促进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消费平等化,有效解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类民生问题。

海晏县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开发了“海晏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信息平台”,设置了“标准文献”“政策法规动态”“办事指南”三大功能模块,收录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文本等800余项,平台内标准支持预览下载,通过办事指南可查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服务事项的具体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标准依据等,打通了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的信息通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和标准公开共享、便捷惠民。(完)

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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