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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 母亲未尽抚养义务被撤销监护权
发布时间:2023-11-13 19:58:01
中新网江苏新闻11月13日电(冯卫宁 闫良芳)江苏邳州两名孩子的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未尽抚养义务,孩子的爷爷奶奶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孩子母亲对两名孩子的监护权,并申请依法指定爷爷奶奶为两名孩子的监护人。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按照最有利于两名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其祖父母为监护人。
张某、冯某登记结婚后,分别于2006年、2013年生育两子。2015年10月,张某因病去世,冯某离家出走后改嫁他人。多年来,冯某既未探望过孩子,亦未支付过抚养费。两名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教育,均表示愿意由爷爷奶奶作为其监护人,不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2022年6月,爷爷奶奶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冯某对两名孩子的监护权,并申请依法指定爷爷奶奶为两名孩子的监护人。
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监护人的父亲张某因病去世,冯某作为两名被监护人的母亲,应当负担抚养监护的义务。但自2015年12月起,冯某离家之后怠于履行对两名孩子的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两名被监护人长期随其祖父母共同生活,由其祖父母照料生活起居,双方在生活上的联系较为紧密,两名被监护人也同意由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愿意随其祖父母共同生活。按照最有利于两名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其祖父母为监护人。案件生效后,法院就两名被监护人与其母亲之间抚养费纠纷进行了调解,冯某向两名被监护人支付抚养费,保障了两名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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