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东新闻11月21日电 (许青青 李纯)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日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根据通知,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多项申购条件放宽。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东莞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印发了《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东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处置方案》《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日发布的上述通知政策解读,该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第一阶段仍按照原政策进行定向分配和公开配售。在共有产权住房中三限房取得预售证满6个月后、配建安居房首次发布配售公告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配售单位可以对项目全部房源启动第二阶段销售,对申购人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放宽了同住家庭成员要求,取消同住人要求,单身群体可申购。放宽社保要求,调整为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1年、非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2年,近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放宽配售区域要求,面向全市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购人配售。
此外,新政还设定了优先分配顺序,兼顾公平的同时向人才和多人家庭倾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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