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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院出台十二条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2-05 17:39:13

中新网江苏新闻12月5日电(记者 崔佳明)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简称《十二条措施》)。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红解读《十二条措施》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时说,扬州中院出台《十二条措施》就是为了进一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聚力打造“扬法润商”营商环境品牌,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奋力在服务保障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

《十二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困,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即:着力构建全方位解纷体系,着力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着力构建改革创新体系,着力构建良性互动体系。沈红阐述道:“着力构建全方位解纷体系,让企业获得感更加充实;着力构建多层级保护体系,让企业安全感更具保障;着力构建改革创新体系,让企业发展更可持续;着力构建良性互动体系,让企业感受度更有成色。”

扬州中院出台的《十二条措施》,包括:构建商业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打造立审执“全流程”诉服绿色通道、一体推进涉企刑事案件治罪与治理、服务保障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预警机制、做实“全要素”数据产权保护机制、探索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做深涉企行政争议“多维度”实质性化解、深化涉企执行“全链式一体化”改革、推进破产审判全域智治集成改革、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实施“公平正义感受度提升工程”。

发布会上,扬州中院还发布了10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作为司法产品,是法律实施和政策落实的晴雨表,承载着人民法院对公平正义的判断和裁量,也蕴含着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和期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林说,“这10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刑事、民事、执行等案件,涉及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从四个方面回应民营企业急难愁盼,即:聚焦企业家放心投资,化解民企纠纷有速度;聚焦企业家安心经营,维护民企权益有力度;聚焦企业家专心创业,保障民企治理有精度;聚焦企业家用心发展,守护民企存续有温度。”(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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