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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照顾独身叔叔至病故 取其银行存款获法院支持

发布时间:2023-12-18 19:46:07

中新网江苏新闻12月18日电(宋梓源 赵雨秋 王雪莲)亲属去世并在银行留有存款,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亲属,应如何继承并取出这笔存款?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结张某与银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依法判定银行将张某的已故亲属存款支付给张某。

老张和张某是叔侄关系,老张无法定继承人。2021年冬,老张因病住院治疗,后于2023年病故。在老张住院期间,侄子张某负责照顾其饮食起居和医院护理,所需医疗及生活费用也由张某安排支出。在老张去世后,张某按照当地农村风俗,为叔叔办理丧葬事宜。老张生前在银行账户内存有7357元,张某要求银行支付账户内存款,因其未提供公证书等证明为老张的继承人,银行拒绝支付,引发纠纷。张某诉称,叔叔老张患病后由自己照顾,去世后在其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自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银行辩称,张某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老张的继承人,为此拒绝支付存款。

新沂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张存款于银行时,双方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依照相关规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人的取款自由。现老张已经去世,并且生前无第一、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庭审查证,老张在患病住院期间,均由张某照顾护理,其主动承担了老张所需的医疗救治以及生活费用,且提供相应的银行流水予以证明,在老张病故后,张某按照当地农村风俗为其办理后事,其间无除张某以外的人员照顾老张,当地村委会亦出具证明予以证实。法官经走访调查,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张某应认定为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因老张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其他人员参与其遗产分配,故老张的银行存款应由张某继承。“一般而言,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情况下,张某作为老张侄子不能继承其遗产。但法律赋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酌情分得遗产的权利,既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能够充分发挥遗产扶养功能,鼓励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法官介绍。(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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