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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率先!济南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立法

发布时间:2023-12-21 11:38:55

  近日,济南印发的《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施行。这是济南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政府立法的方式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进行“制度赋能”。

  目前,济南正积极推进《办法》试点,根据“一场景一授权”的原则,正在推动济南财金集团、北方医疗大数据公司、黄河住房研究院等单位,就数据供给、使用、管理的权责义务,价格形成机制等进行探索。

  积极推动企业数据入表,山东四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全市首单数据融资300万元,正在探索将登记审核后的数据资源作为数据交易、资产入表、融资抵押的依据。

  随着《办法》的实施,济南将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济南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大永表示,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强数据供应保障,构建安全可信平台。

  前期,济南市打造了“泉城链”普惠金融应用场景,精选了217项数据,编制成金融领域的“数据字典”,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打造92款数据产品,实现授信500.5亿元,其中个人信用贷款417.2亿元,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30.4亿元,惠及企业1.5万多家。在此基础上按照“最小必需”原则,我市在海量数据中梳理了保险、医疗、健康、商业等领域的高价值数据资源,形成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资源清单,包含501项数据资源,用于保障数据资源的有效供应。在今后的工作推进中,将根据授权运营单位打造数据产品的需要,适时对数据资源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刘大永表示,目前,市大数据局正结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在健康医疗、金融服务、保险服务、产业升级等领域开展更深更广的探索实践,拟打造40个新的应用场景。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稿件由济南市委台港澳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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