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深入推进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着力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体系。2023年十二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134.72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
2015年以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经过7次提高,从360元/人/月提高至700元/人/月;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标准统一提高至210元/人/月;新增发低保中边境团场和距离团部30公里以上连队的补贴,补贴标准为140元/人/月。持续落实“单人保”、近亲属备案、就业成本扣减等制度,纳入低保范围340 户 44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 445.99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方面
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无劳动能力定义扩展至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视力残疾。为38户40名特困人员提供全方位保障,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提供疾病医疗和处理丧葬事宜,累计发放 72.06万元。
受灾人员救助方面
为398名受灾群众建立受助名册,申请中央救助资金29.22万元,用于解决今冬明春受灾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
医疗救助方面
累计医疗救助8703人次,发放及减免救助资金356.58万元,切实缓解了患病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教育救助方面
实施“两免一补”和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累计拨付涉及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教育阶段高中助学金、中职国家奖学金等资金1009.52万元,受惠学生3265人。
住房救助方面
强化十二师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本年度发放租赁补贴6万元,惠及群众30户;投入150万元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完成1700余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投入28.3万元为1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有效解决残疾人“出门难、如厕难、洗澡难”等问题。
就业救助方面
累计为539名就业困难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补贴1634.09万元。申报2023年度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家庭生活保障类项目40万元,发放困难职工帮扶资金73.6万元,帮扶救助困难职工66户195人;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活动,邀请60余家企业参会,提供327个工作岗位,吸引求职者近2000名。
临时救助方面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等临时救助5168户6756人,发放救助资金 457.12万元。
社会力量参与方面
十二师慈善总会成立以来,累计接收捐赠758.95万元,已使用549.8万元对辖区残疾人家庭、青少年、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建档120人,开展个案服务232人次,探访975次;全师注册志愿者2.8万人,发布志愿服务项目27个,累计服务935.97小时。
其他救助方面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42.64万元,惠及837名残疾人;为1458名(7-65岁)持证残疾人发放交通补助179.8万元。
来源:中新网兵团
主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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