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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沈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12-28 18:16:53

  中新网辽宁新闻12月28日电 28日上午10时, “沈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发布会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沈阳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李国光就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沈阳海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海关总署推出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后,沈阳海关第一时间启动细化落实工作,从促进通关便利化、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稳定外贸产业基础、建立地方重点项目对接机制、推动智慧海关建设、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6方面,研究制定了沈阳海关优化营商环境36项任务清单,并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1月,沈阳关区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21.45小时、0.43小时,压缩通关时间成果持续巩固;今年前11个月,沈阳关区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达到3900余家,同比增长6%,外贸主体活跃度进一步增强。

  沈阳海关重点推动实施以下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一、促进发挥区位优势,全力支持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

  辽宁承启南北、连贯东西,是我国“北上西进”的重要开放窗口。沈阳中欧班列自2015年开行以来,已通往二连浩特、满洲里、绥芬河、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及同江六个边境口岸,发运货物种类突破300种,国际物流大通道作用越发显著。

  为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沈阳海关主要采取了“4+1”举措,即实施4项改革措施,搭建1个信息平台。4项改革措施具体包括:一是深化“区港直通”改革,中欧班列节点与综合保税区之间周转的集拼货物,实现“一次运抵、一次申报、一次装卸、一次验放”,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二是实施“多点查检、集中发运”监管模式改革,将集货、清关作业由一点“串联”转化为多点“并联”,有效疏解集中发运节点作业压力;三是实施“沿途编组”监管模式改革,通过采取“集零为整”“上门取货”等措施,避免出口货物在发货点和集货点之间的往返运输,助力班列压缩集货成本;四是纵深推进隶属海关功能化改革,顺应班列运行需求,优化现场资源配置,提供一体监管服务,促进班列节点、综合保税区协调发展。1个信息平台是指沈阳海关落实智慧海关建设要求,与辽宁省口岸办联合推动建设的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欧班列铁路物流信息平台,目前该平台已上线运行,填补了国内跨境班列公共服务空白,通过对接系统、共享数据,预计进出口企业、班列运营公司、铁路场站各方作业协同效率将提升50%。

  沈阳海关还努力打造“中欧班列+”模式,陆续开行“班列+汽车整车”“班列+光伏能源”“班列+冷链货物”等专列,探索实施“班列+保税+电商”监管模式,推动中老铁路与中欧班列转运对接,带动形成了“以运带货、以贸促运”的良性发展格局。前11个月,沈阳中欧班列开行数量同比增长30.5%,稳居东北第一。

  二、推动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协调发展,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辽沈地区具备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的“双区”叠加优势,沈阳海关探索从布局、管理、政策、产业发展、创新等方面加强统筹,有效发挥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功能优势和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推动“双区”协调发展。

  针对沈阳综合保税区内航空产业加速聚集,跨境电商、保税展示等新业态不断壮大的发展现状,沈阳海关因时因势创新监管模式。一是支持区内航空产业发展。为航空制造业企业量身订制“分送集报”便利措施,推动集团内料件分批送货、集中报关,助力企业提升物流运转效率,机身、尾段等重点项目相关产品进出区效率提升50%。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完善商品退货措施、海外仓申报流程,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做好“6·18”“双十一”重要购物节点通关保障,前11个月,沈阳综合保税区保税备货模式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达181万票,清单量位居东北第一位。三是促进艺术品保税展示业务发展。实施智慧监管,对进出区保税艺术品实现数据采集比对、高效自动核放溯源管理,助力艺术品安全入区储存、高效出区参展,前11个月,沈阳海关监管进出区保税艺术品313件。

  沈阳海关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驱动力,助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先后出台41项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其中“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等2项创新措施,被纳入国务院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大数据模型辅助监控布控监管新模式”等6项创新举措顺利通过海关总署备案,“出境原产地证书‘信用监管’签证模式”等23项创新举措,在辽宁省内复制推广。近期,又在进出口机电商品监管、跨境电商商品监管等方面总结提炼了4项改革创新经验,即将在辽宁省内复制推广。

  三、加快落实通关便利化措施,切实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辽宁拥有一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沈阳海关从加快落实改革措施入手,切实维护国家产业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

  一是支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积极推广真空包装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加快落实部分进口汽车零部件“先声明后验证”改革措施,打通从关键核心零部件进口,到成套产品出口的所有渠道。在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保障下,前11个月,辽宁机电产品出口1700亿元,增长4.4%,特别是以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产品出口177.3亿元,增长53.3%,成为辽宁外贸出口的新亮点。

  二是保障进口大宗资源商品通关顺畅。扩大大宗资源商品“先放后检”、依企业申请检验实施范围,试点开展镍矿“船边直提”作业模式,免去港区堆存和多次吊卸环节,切实保障进口大宗资源商品便利通关。入冬后,科学优化煤炭进口流程,衔接做好事前事中监管,全力满足冬季供暖需求。前11个月,沈阳关区各口岸进口原油、煤炭、铁矿等大宗资源商品1338万吨,同比增长39.4%,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保障。

  三是全面实施粮食跨关区“两段准入”监管。与大连、哈尔滨、长春、满洲里等海关密切配合,由口岸海关检疫合格并已取样送检的进口粮食,无需等待检验结果,可直接提离到指定加工厂或储备库,有效缓解港口接卸和仓储压力,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对进口粮食同步实施智慧检疫,运用智能监管设备开展现场作业,在确保“检得准”的前提下,实现“通得快”。前11个月,辽宁省各口岸进口粮食1057万吨,同比增长11.5%。

  下一步,沈阳海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守国门、促发展,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完)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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