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利玥漾)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广东法院9个集体、9名个人获此殊荣。
决定号召,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真正做实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广东省)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廉江市人民法院安铺人民法庭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
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广东省)
李民韬 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罗雅之(女,苗族)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办公室法官助理
何远彬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朱祖永 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庭长
彭静雯(女) 四会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姚秋福 阳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钟计瑞 英德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
陈燕飞(女)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谢保明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著作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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