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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就医、入学、生育……《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24-01-18 15:51:56

南方网讯(记者/黄练)记者近日获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省2023年版标准”)。

据了解,省2023年版标准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七有两保障”)等九个领域,设置了22大类、81个项目。每个项目均做到“五明确”,即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负责单位。

本次编制过程把握三大原则:一是对标国家,全力落实。本次国家新版标准涉及调整的服务项目,我省新版标准均同步对标调整。二是坚持兜底,尽力而为。按照均等化要求,81个项目中完全不限户籍提供的占比达70%,走在全国前列。三是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综合考虑全省不同区域发展差异和财政承受能力,省2023年版标准延续2021年版标准水平。经省财政厅综合评估,对照国家标准调整及规范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支出责任等带来的增支,对各级财政运行的影响可控。

省2023年版标准对比2021年版标准涉及调整服务项目共66项。其中,新增服务项目1项。落实国家新版标准,新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同时,修改完善项目65项。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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