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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广东老字号这样认定管理,2月18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1-29 16:29:55

南方网讯(记者/李婷)为充分发挥广东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对外交流、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自2024年2月18日起施行。

《办法》中明确,广东老字号(Guangdong Time-honored Brand),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良好、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广东品牌(字号、商标等)。

《办法》对广东老字号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具有广东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岭南文化特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办法》指出,广东老字号标识属省商务厅标志,广东老字号企业可依据《广东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使用广东老字号标识和牌匾。

此外,《办法》实施前,已经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自动列入广东老字号名录,按照本办法管理。而经广东老字号工作委员会公布的广东老字号,需重新申报。

据悉,广东老字号认定遵循“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商务厅负责全省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称相关部门)将符合本办法基本条件规定的,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性的品牌认定为广东老字号,将其所属企业认定为广东老字号企业,建立广东老字号名录。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2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广东老字号名录。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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