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白云区辖内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学位安排等内容。
同一天,白云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4年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核定积分的公告,提醒各来穗人员及早了解随迁子女在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妥善做好入学安排。
上述《征求意见稿》列出了申请人需同时符合的三个条件:1.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2.申请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申办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3.申请人在白云区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或申请人子女具有白云区小学六年级学籍。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且已经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白云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据悉,积分制入学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分值,按照积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申请人的志愿以及当年白云区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当前《征求意见稿》正在公示中,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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