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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辽宁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4万元

发布时间:2024-03-15 14:53:40

  持续优化环境促进消费潜能充分释放

  去年全省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4万元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去年,我省积极探索更有力、更多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之路,拓展和创新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事项34.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4万元。这是3月1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的。

  我省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有效提升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效能。上线运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强化社会监督和信用约束。引导企业主动申请成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完善“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1063家企业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工作,退货114.6万件商品,金额达3.34亿元。开展消费投诉举报领域行风问题专项排查治理,集中治理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不及时、敷衍推诿、态度蛮横、言行不当等问题。

  着力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我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提升改造小作坊1091家,全省5.9万家农村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4家企业制定的5项企业标准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17个辽宁品牌入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信息榜单。

  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我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拳出击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9637件,移送公安机关225件;全年公布了30批158件民生领域典型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市场秩序。坚守消费环境安全底线,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63万家次,立案991起,收缴问题食品34.2万公斤。连续三年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实现全省加油站油品全覆盖,成品油产品不合格率从12.5%下降至1.4%。

  今年,我省将统筹推进消费环境、消费安全、消费品质,促进消费潜能充分释放。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价监竞争“守护”、虚假违法广告、电子计价秤等专项整治。以高风险、投诉举报量大、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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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公布10起维权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3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10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广告、保健、丧葬等多个行业和领域。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狠抓食品药品安全,严打虚假违法宣传,我省查处了迟某无证生产食盐案、沈阳昌盛福双福果蔬超市违规使用“生鲜灯”案、葫芦岛市连山区爱之谷保健品零售门市部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沈阳畅合堂中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普通商品广告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案、营口九宇康展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辽阳市太子河区五洲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

  聚焦产品质量提升,坚守消费环境安全底线,我省查处了大连金龙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案、北票市金环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案。

  打击违规收费,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我省查处了沈阳新民市殡仪馆重复收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同乃加油站未经批准改动燃油加油机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使用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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