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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做好490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8 08:35:17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双氯芬酸等490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此次续签涉及490个药品,报量医疗机构近2300家,采购量共34亿多(片/粒/袋/支)。续签采购周期为第二采购年,自2024年1月10日起至2025年1月9日止。

根据《通知》,采购协议期内,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中选/备选产品使用按照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不低于增量的70%比例继续带量采购。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未获得增量使用的备选产品,其采购年度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后,确需继续采购的执行自主(备案)采购,其中独家产品中的创新药、急(抢)救药品、儿童用药品、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紧缺药品按需采购。属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步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医保谈判药品相关规定。

《通知》明确要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回款等有关规定。在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及时回款。同时明确医疗机构要在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

同时,各申报企业需要加强供应保障,满足医疗机构的备货需求,确保临床需要。本次集采落地执行后,医疗机构多次投诉无法正常供应的品种企业,将依据有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伟峰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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