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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经济领域合作与制度衔接 推动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大湾区

发布时间:2024-03-25 17:28: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有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并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意见》)并印发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22日)下午2:30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南沙意见》进行解读。

近年来,随着中央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大湾区如何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重要战略地位备受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南沙意见》将进一步深化南沙与香港、澳门等经济领域合作与制度衔接,推动更多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大湾区,包括以下三方面举措。

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依托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汇聚“域外法查明平台”“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粤港澳青创基地和平台”等专业服务区块,加强与港澳法律、金融、人才、财税、青创、政务等服务资源整合,更好发挥港澳全球商贸网络资源优势,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国际产能合作信息、资源和渠道,同时,要加快提升粤港澳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推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助力大湾区提升一体化水平。

进一步增强科技产业创新协作便利化水平

改善创新环境,通过面向科研等应用场景开放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在科研项目评审、经费支出、过程管理等方面借鉴吸收港澳及国际管理制度等举措,形成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助推产业创新,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利用境内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医学研究。及时采纳香港方面产业界意见,实施引进香港地区注册兽医、先进动物诊疗机构进驻南沙,探索香港地区进境兽药区域定点使用模式,进一步促进港资企业融入大湾区产业集群生态。

推动人才顺畅流动 加速形成大湾区生活圈

通过引入港澳等境外专业服务人才,研究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为港澳人才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执业、跨境流动、居住停留等支持政策。对于在南沙从业、已在港澳参保的港澳居民,免于在南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加速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实行更大力度的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措施,加快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等载体建设,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入驻南沙。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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