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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一床难求收费高?省长信箱答:将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

发布时间:2024-03-25 17:48:40

“大力推动全省公办养老院规范运营,完善社会保障福利体系,发展银发经济,实现老有所依……”近日,网友“请求考虑”在广东省政府网省长留言信箱建议广东积极推动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广东省民政厅立即受理该留言,研究后于3月22日作出详细答复。

网友留言提到,养老院配有专业护工、丰富膳食,非常适合颐养天年,但是目前有些民办养老院收费达几十万元,让老人望而却步,加重年轻人赡养老人的压力。因此,该网友提议,可以全省推广湛江市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经验,建立推广“特惠+普惠”“公益+市场”运营模式,促进助餐配餐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力争找到各地区最适配的“长者饭堂”运营模式。

3月22日,广东省民政厅对网友的留言进行详细回复,表示广东出台多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包括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监管;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行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行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等四项专项行动。回复意见尤其提到,将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转型升级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等综合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据省民政厅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72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068家(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47家),民办养老机构658家,全省122个行政县(市、区)实现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覆盖。

此前,广东省民政厅公布2023年度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名单,92家养老机构被评为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公众可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关怀版”查询广东星级养老机构,使用“语音找服务”或点击“便捷服务”——“养老机构查询”输入文字,即可查询全省星级机构的名称、星级、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记者获悉,自2016年9月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留言信箱上线以来,省政府办公厅依托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我有话对省长说”栏目办理网民给省长的各类留言,共收到并办理有效留言过万条,办理率近100%。

【省长留言信箱回复原文】

网友您好!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72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068家(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47家),民办养老机构658家。

近年来,我省出台多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一是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监管,提出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公平性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目标。

二是2022年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有率达到100%的任务目标,按照兜牢底线、保障基本经济适用原则,不断加强县级(区域)供养机构服务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省122个行政县(市、区)实现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覆盖。

三是2023年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积极推动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的通知》,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切实做好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逐步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作用。

四是2024年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养老领域实施方案》,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行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行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等四项专项行动,积极构建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提升,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夯实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服务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转型升级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等综合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大力促进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和需求有效衔接。感谢您的留言与建议。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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