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网站获悉,惠州市将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本次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实行即时开奖,奖金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发放,最高奖金200元;对诚信经营者实行定期(季度)开奖,最高奖金5万元。
据介绍,本次“有奖发票”的范围是惠州市餐饮、住宿和物业管理3个行业经营者在活动期间,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单张发票价税合计超过50元(含)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活动期内,个人消费者获取符合要求的发票后,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实现即时开奖。上述3个行业的诚信经营者,将自动参与定期(季度)开奖活动。定期(季度)开奖将由惠州市阳光公证处现场公证,于2024年7月初、10月初、12月末各开展1次。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索取发票时,须提供真实个人姓名由经营者开具发票,且发票上购买方名称、抽奖录入的微信实名用户、“粤税通”小程序实名用户三者一致,否则将影响发票抽奖信息的录入和中奖兑奖。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
来源:南方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