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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持1亿元!横琴出台新政促进科技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02 18:39:53

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联动澳门打造创新平台、大力培育引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梯队、支持技术攻关、支持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国际科技合作、构建优质的科技创新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支持澳门高校产学研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其中,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资助方面,《若干措施》支持境内外创新主体联合澳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等在合作区建设的对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创新平台。经评审,按平台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平台最高1亿元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面向全球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瞄准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等合作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选拔具备关键核心技术、良好产业化前景的创新项目落户合作区或澳门。以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亿元支持,每届大赛支持总额最高3亿元。

《若干措施》支持合作区创新主体以解决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目标开展技术攻关,对具有引领性和突破性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在支持研发及成果转化方面,《若干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合作区每年安排最高1亿元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对企业研发费支出给予最高10%、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

《若干措施》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境外研发机构,给予合作区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在澳门和葡语系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奖励额提高至120万元;对经科技部授牌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平台,自授牌年度起,给予平台运营单位连续3年、每年100万元补贴。

《若干措施》还提出打造低成本的科技创新空间、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等多方面措施,构建优质的科技创新环境。对在合作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科技类机构,参照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给予连续最长60个月的租金补贴;对科技企业在合作区购置办公用房自用办公的,按购房款的20%给予累计最高2000万元补贴。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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