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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改造 让残疾人生活无碍

发布时间:2024-04-09 18:42:15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琨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方维芳)为办好“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民生实事,并按照“一件实事一个方案”原则,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关于“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对1万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满意率达80%以上。

《实施方案》规定,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实施对象范围原则上为具有江西户籍,年满16周岁,低保户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指标有4~6项不能达到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拓宽实施对象范围。

同时,对全省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进行补助,优先安排困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重度残疾人家庭,统筹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各地可视情况提质扩面。

根据各类别残疾人家庭需求和实际情况,一户一策、因人施策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配发家庭无障碍设施设备等。有改造意愿的残疾人或监护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乡镇(街道)提出改造申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无障碍改造需求等资料;乡镇(街道)汇总并报县级残联,由县级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和入户调查,确定改造对象并公示后,再进行改造施工并验收。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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