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4月10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5月1日起,江西大米加工企业在原粮初清、进仓、烘干以及进入凉米仓(或形成原米)之前的清理、砻谷、碾米、谷糙分离、色选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低于工商业用电价格,目前农业生产电价为0.6534元/千瓦时。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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