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从健全课后服务制度、明确课后服务范围、严管课后服务收费、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珠海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关于课后服务范围,《通知》明确,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午休看管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各区应继续予以保障。
在课后服务收费方面,《通知》要求,学校是课后服务收费主体,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作为代收费项目收取费用,代收费往来资金由学校开具结算票据代为收取。各区要加强对学校代收取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资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持续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区应在本学年定期排查属地学校实施情况,全面了解辖区内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对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给予重点关注,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及时整治。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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