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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6 17:18:23

  4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优化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业布局,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水平,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园区认定工作。

  申报条件包括7个方面。主要有:经营管理基础较好,园区有管委会等专门的管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园区运行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对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园区有专门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园区产业聚集明显,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对集中;园区投资政策环境良好;产业链条较为完整等。(郭卫艳)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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