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委台办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杭富裕就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辅导。省委台办主任程良胜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办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杭富裕围绕《条例》总则主要内容、“六项纪律”规范要求、抓好《条例》学习贯彻三个方面,结合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对《条例》重要条款做了细致阐释和深入解读。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以党章为总源头,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中央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他要求,省委台办作为政治机关,要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有效统一起来。
程良胜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学《条例》是现阶段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站位,本着对党、对事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心学习、自觉对照、努力查摆。要在全面系统学纪上下功夫,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抽丝剥茧把每一条想清楚弄明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在高度自觉守纪上下功夫,切实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要在准确规范执纪上下功夫,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以思促改、以改促行,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严明纪律、扎实作风和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何琼)
湖北省台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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