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珠海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珠海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具体举措涵盖达规入库奖励、经营指标奖励、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服务企业、培育库白名单、政策实施年限等内容。
《措施》支持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对首次纳入珠海市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四上”企业统计的,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对次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20%(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第三年营业收入继续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措施》提出,对在珠海市已设立分公司的服务业企业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且首次纳入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四上”企业统计的,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0.5%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次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20%(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第三年营业收入继续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在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个转企”方面,《措施》提出对在珠海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四上”企业统计的,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次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20%(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第三年营业收入继续增长超过15%(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
与此同时,《措施》提出对积极推动“分转子”“个转企”且转型后该企业首次纳入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四上”企业统计的2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载体、5000平方米以上的专业批发市场,按照每推动1家“分转子”“个转企”给予5000元支持的标准,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在支持转型升级企业融资需求方面,《措施》提出对成功转型升级后企业给予贷款额不超过年化2%的贴息支持,每年每家企业贴息补助金额最高10万元;对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的担保费用给予融资额1%的补助,单笔融资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为该笔融资付出的担保费用,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用补助金额最高10万元。
此外,《措施》提出,“个转企”登记完成后,原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料合并至企业档案,保持延续性和完整性。对“个转企”原个体工商户持有的行政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凭“个转企”证明,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各相关许可部门依法为其办理许可变更或延续手续提供便利化服务。
据悉,《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在同一年度内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
来源:南方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