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
发布时间:2024-06-04 16:54:05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吴媛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白如)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5月23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与东湖区民政局签署《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延伸至民政婚姻登记中,以精准化、精细化的司法服务,共同筑牢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墙,东湖区人民法院也成为全省首家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践行者。
该实施办法共10条,对东湖区民政局办理涉及未成年子女协议离婚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将法院离婚案件的家庭教育程序延伸至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环节,为窗口离婚登记人员提供统一、明确、具体的提示规范。同时,在婚姻登记窗口联合建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点,由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同步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示离婚双方明确自身抚养义务,将离婚对子女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签约当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与东湖区民政局向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就离婚后应如何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方式进行探望、抚养进行提示,希望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后,能将离婚对孩子产生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对前来登记离婚的夫妻双方进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能增强夫妻双方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对处于“离婚冷静期”的夫妻而言,接受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能够引导双方更加理性对待婚姻关系。
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