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发布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基准价 涉及取卵、人工授精等项目
6月5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拟规范整合4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公布“取卵术”等17个价格项目,废止“精液优化处理”等24个价格项目,修订“睾丸阴茎海绵体穿刺术”2项价格项目。
基于广东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价格成本调查数据、同类项目的比价关系以及省际间价格水平等情况,《征求意见稿》拟制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基准价。
记者看到,取卵术的基准价拟定为2435元/次,胚胎培养的基准价拟定为4280元/次,人工授精的基准价拟定为734元/次。
《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各地市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根据省基准价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并按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省医保局。
各地市确定政府指导价要与地区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匹配,在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市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居民价格消费指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次均费用增幅等因素,依据省基准价确定本地区价格的上、下浮比例后,合理确定其水平。
另外,《征求意见稿》拟加强辅助生殖收费综合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
公告显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需将理由和依据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黄慧诗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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