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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在中山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名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该《通知》自2024年6月19日起实施。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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