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广东省择优推荐的东莞市入选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获得中央首批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资金。
资金将聚焦东莞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重点围绕四大类26个项目,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探索实施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力争在市、县城市地下管网集约辐射水平和安全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改善,进一步焕发城市新活力。
据悉,为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迅速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申报工作,指导各地市按照中央规定的28条指标进行申报文件编制,充分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并组织行业专家对地市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最大程度地确保“好中选优”。
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时下达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为全国高度城市化地区进一步焕发新活力提供有益借鉴。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玲丽
来源:南方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