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意见》 建立信息研判协作机制 保障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东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力度,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与南昌铁路公安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局集团公司”)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信息研判协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源头上构建防范、预警和保护机制,积极保障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
《意见》明确,通过强化数据互通共享,及早发现、有效拦截、及时阻断、依法处置在铁路客运领域实施的拐骗、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介入侦查、“一站式”办案、综合救助等方式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
《意见》规定,南昌铁路公安人员发现成年旅客携带未成年人乘车且“形迹可疑”的,应及时通知南昌局集团公司客运工作人员,南昌局集团公司客运工作人员配合铁路公安部门对相关人员的乘车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形迹可疑”包括且不限于:携带儿童进站上车但无该儿童有效身份证件的;携带多名儿童进站上车的;未成年人乘车所随同成年人有前科劣迹的;办案中发现的有关未成年人案件高发区域,同一时间段出现多名未成年人同出发地、同目的地乘车出行的等。
南昌局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生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危险的,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南昌铁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报案、举报。南昌铁路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对于成年旅客携带未成年人乘车且“形迹可疑”或未成年人被不法侵害的,应及时围绕乘车信息、人员关系、身份信息、户籍资料等方面展开初步调查核实工作。
近年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立足检察职能,紧盯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通过强化异地协作、建立信息排查机制、推进重点场所整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切实加强铁路运输领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6件;先后制作未成年人普法微动漫5部,在列车播放覆盖乘客360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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