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公布了《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等多条措施,促进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合作区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
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在合作区范围内购房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取消合作区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4〕122号)执行,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来源:南方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