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横琴口岸恢复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一阶段安排的通告。
通告指出,自2024年6月30日9时起,横琴口岸恢复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一阶段安排正式实施。《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中批准可通行横琴口岸的货运车辆,恢复经横琴口岸通关。
据悉,现阶段,横琴口岸仅恢复琴澳之间货物通关,过境合作区货物(经合作区直接往来内地与澳门的货物)暂不能通关;供澳鲜活产品及其运输车辆,供澳危化品及其运输车辆通关安排维持不变。
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时间为每日9:00至17:00(含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货物经横琴口岸进出口应采用电子报关方式完成报关。
通告明确,经横琴口岸通行的货车,长度超过16m,宽度超过2.5m,高度超过4.25m(从地面算起),以及需要在横琴口岸货车通行时间外通关的,需提前向合作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粤澳两地口岸查验单位申请并预约通关。
粤澳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需要,分阶段逐步完善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安排,具体安排另行公布。跨境货运企业和司机可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遵守现场交通指引及有关安排。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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