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了《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车辆限制进入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实行车辆限制进入制度。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景区专用道路限制车辆进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24小时车辆通行道路:麓湖路、麓湖北路、麓湖横路、麓景路、云山南路白云山南门至广园路段。
(二)每日20时至次日6时车辆通行道路:云山南路白云山南门至山顶广场路段、云山中路、云山北路、云天南路、云天北路、黄婆洞环湖路、云翠南路黄婆洞水库大坝至翠竹园门岗路段。
在非通行时间内,除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驻山单位的工作车辆、景区环保电瓶车以及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垃圾运输车、其他应急保障车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三)24小时车辆禁行道路:上述所列路段以外的其他景区专用道路,除景区巡逻和执行特殊公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进入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车辆应当符合交通和环保要求,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景区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服从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车辆应当按规定时间、线路、方向行驶,不得超速、越线、超载、空档驾驶,不得逆行和在禁行路段、禁行时段行驶,避免行车对景区环境和游客带来不利影响。
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4年7月18日前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收,邮政编码:510060。
2.反馈意见邮箱:sunyan@gz.gov.cn。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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