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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鄱阳湖“大美湿地”

发布时间:2024-07-11 18:41:21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被誉为“世界湿地、候鸟王国”,拥有“丰水一片、枯水一线”的独特湿地景观,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组成部分,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也被誉为“长江之肾”。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鄱阳湖湿地违法情形多样、管理主体众多、监管层级不一等问题,省人民检察院直接以事立案,推动解决跨区划跨流域治理难题,今年以来,共立案办理湿地保护案件200件,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303吨,投放鱼苗403万尾,督促修复湿地及相关水域面积635亩。

今年年初,省人民检察院围绕鄱阳湖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三水统筹”这一主线,部署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为推动解决鄱阳湖湿地保护治理难题,省人民检察院采用“1+3+N”专案办案模式,由检察长担任专案组组长,沿湖的九江、南昌、上饶3个市检察院及11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分别担任专案分组组长,同步跟进、集中调查、分层监督。

其中,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处于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南矶乡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固废违规处置及非法垂钓等问题,指导新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守护鄱阳湖“大美湿地”。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都昌县、庐山市等辖区内鄱阳湖湿地违规放牧问题,以事立案,并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依法履行鄱阳湖湿地封洲禁牧综合治理职责,持续改善鄱阳湖生态环境,增强鄱阳湖湿地生态功能。

5月23日,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鄱阳湖江豚保护协会、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鄱阳站出台《关于建立江豚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协同领导、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行动、生态修复协作配合等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互相衔接、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江豚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当天,双方还开展江豚保护专项巡查活动,就鄱阳湖流域治理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此外,为形成跨行政区划鄱阳湖生态保护合力,近日,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与永修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环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管辖协作备忘录》,着力解决在鄱阳湖生态保护两地跨行政区划协作配合问题。两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环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发挥合力优势,共同推进环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见行见效,筑牢鄱阳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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