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就《广州市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流程、扶持款项发放等内容。其中,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扶持范围包括:(一)获评的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二)获批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重点实验室;(三)首次应用于化妆品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
对获批成为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00万元;对获批的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对首次应用于化妆品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不高于500万元。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五)前反馈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在线提交意见建议,也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一、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邮编:510620。
二、书面意见扫描为PDF格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scjgj-hzp@gz.gov.cn。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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