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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台胞宜居宜业美好家园,东莞出台措施这么干!

发布时间:2024-08-01 11:45:59

  两岸家园和美,融合佳音又至。近日,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出台《共建台湾同胞宜居宜业美好家园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两岸方案》),进一步落实落细台湾同胞同等待遇,以具体行动为更多台湾同胞来莞发展提供新机遇,共建共享两岸同胞美好家园。

  2023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东莞两岸方案》,赋予东莞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四大目标定位。东莞也由此成为国务院首个在广东批准设立的对台合作重大平台,是粤港澳大湾区又一个国家级重大合作平台。

  7月3日,东莞发布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赋能、共建美好家园等五大行动,旨在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若干措施》作为子方案,以“三支持一优化”绘制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路线图,搭好台胞台青来莞就业创业生活的“连心桥”。

  支持台胞就业创业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台胞来莞就业创业、鼓励融资创业,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每年聘用一定数量的台湾青年等。

  支持台湾同胞来莞就业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胞,落实与东莞户籍人才同等待遇,按照本科1万元、硕士6万元、博士20万元的标准,给予综合补贴;对在莞期间取得学历、职称或技能提升的台胞,符合条件的给予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鼓励融资创业方面,符合条件的台胞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

  在鼓励用人单位聘用台湾青年方面,东莞在《若干措施》推出了“新招”:对用人单位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新引进台湾青年,符合条件的按每聘用一人最高3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补助。

  支持台湾人才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在莞台湾人才享受人才政策,落实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加强对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为了加强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东莞开辟台湾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积极建立台湾专业人才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制度,研究将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比照认定为大陆职称,打通两岸人才职称通道。

  同时,鼓励台湾人才提升技能。支持在莞台胞申请认定、评定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获认定评定的,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生活补贴、最高5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支持台胞交流交往

  聚焦台湾同胞来莞实习见习、交流交往等,《若干措施》也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

  东莞将对符合条件到本市用人单位实习、见习、实训的台湾青年,给予本科每月1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博士每月3000元的见习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个月。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拓展莞台交流合作载体方面,支持莞台两地院校开展交流访学、合作培训等活动,推动与台湾地区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互动交流,进一步加强莞台青年、青少年交流。

  优化台胞生活保障

  为了优化台湾同胞在莞生活保障,数条措施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了对台胞执行标准,部分实现了创新和突破。

  住房便利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为台湾人才提供住房便利,新引进台湾人才可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房源,免费入住青年驿站 7 天。

  “落实台湾同胞购房同等待遇”也有了具体措施,台胞提供自用、自住书面承诺,即可在东莞市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东莞作为大陆台胞台企发展最早、最集中、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是先后10万来莞台商的“第二故乡”。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福祉措施落地,“吾心安处是吾家”更成为两岸同胞共建美好家园的时代注脚。(东莞市委台港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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