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拓宽了落户渠道。惠州市原有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不变,增设“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政策条款。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9日,民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意见:① 电话方式:0752-2829924;② 电子邮件发至:hzgazwgkb@huizhou.gov.cn;③ 信函意见请邮寄至:惠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8号(邮编51600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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