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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法治成绩单格外亮眼!“域外法查明通”入选最高法院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16:19:05

近年来,广州认真落实省市涉外法治工作会议要求,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创新强化涉外法治工作布局,积极探索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持续推进涉外法治能力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域外法查明通”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改革项目;广州仲裁委获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杂志社“2023民生示范工程”;11家机构入选全国示范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考察名单,5家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全国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名单,数量居全省前列;在全球首创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APEC-ODR平台;在全国首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涉外律师学院;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获评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

加强统筹协同,推动构建高效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广州在全国率先建立由40家单位组成的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广州市司法局率先成立涉外法治工作处,为统筹协调全市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成立全国首家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吸纳港澳律师在协会任职,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参与涉外法治建设。南沙区成立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并已正式实体化运作。 

白云区成立全国首个跨境电商涉外法商融合创新基地、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积极探索涉外法治建设实践路径。首次印发涉外法治工作要点,首次将涉外法治工作纳入法治广州建设考评,推动市区两级形成涉外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强化制度创新,健全完善高标准涉外法治制度体系

广州助力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对南沙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规则衔接等作了全面系统规定。助力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为增强大湾区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供司法保障。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外语标识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优化广州的国际语言环境。开通《南沙方案》配套规范性文件审查绿色通道,为南沙打造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法治保障。

提升执法司法效能,打造高水平涉外法治实施体系

广州强化司法审判规则引领,推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形成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审判格局。率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送达信息在线共享机制,推动打造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研究制定服务南沙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检察措施,联签大湾区九市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全市设立178个外国人管理服务站,提供集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文化交流、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成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险中心,首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积极开展穗港澳知识产权保护跨境协作,深化与香港海关、澳门海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跨境侵权案件快速沟通协调机制。

推进资源聚集,打造一流涉外法治法商融合平台

广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建设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促进法治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实现“一中心三片区”差异化发展,新的标志性建筑——广州法务大厦正式建成启用。

广州还培育市场化商事调解组织,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全面优化仲裁规则,全球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打造全球首个商事争议解决ODR平台”入选商务部2023年“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金砖国家仲裁合作南沙共识》境内外认可机构达50家。建设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现具有涉外调解能力的调解员约120名。

服务发展大局,高质量护航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汇聚涉外法律资源服务广交会,广州在第135届广交会新设“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共接待来自9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与参展商代表,提供了732次法律服务咨询,法律咨询是上届广交会的5.4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次在广交会设置展位,首次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会,为企业提供跨境保护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争议解决服务。开展“法企融合 新质发展”服务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组织百家律所与百家企业开展专场对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企业“走出去”深度融合,助力新质生产力赋能广州企业稳健“出海”。建设粤港澳公证协作中心,搭建粤港澳三地跨境和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和平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全链条公证服务。

注重实践导向,建设素质过硬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广州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提出打造国家级、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等目标,推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将鼓励穗港澳交流合作、加强优惠政策支持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多项地方立法,率先推出《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措施》,形成良好政策导向;率先在3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采取“高校导师+律所导师”培养模式,致力于引进和留住更多高精尖法治人才在广州执业。

广州司法系统扎实做好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全市现有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所,119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开展涉外业务律师事务所290家,涉外律师1800名,其中61人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23人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涉外立法咨询专家近400人,涉外审判人才队伍99人,具有涉外资格公证员170人,境外仲裁员240人,涉外调解员120人,涉外法治人才方阵齐备。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小殷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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