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鞋展”到底是谁的鞋展?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两家展览公司涉“广州鞋展”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做出终审判决。
“广州鞋展”是否能被某一经营者独有?微信公众号和百度网页上的哪些推广行为有违法风险?广州知产法院通过两起关联案件以法说理,做出详细阐述。
两大鞋展宣传内容高度重合,是否涉不正当竞争?
显辉公司作为“广州国际鞋类、皮革及工业设备展览会(下称显辉展览)”主办方之一,长期被宣传报道,在鞋展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瑞鸿公司、广旅公司及鞋机协会自2019年起共同组织经营“广州国际鞋机鞋材皮革工业展览会(下称瑞鸿展览)”。瑞鸿展览与显辉展览的内容、性质实质相同,各主办方与显辉公司存在密切的竞争关系。
为了宣传瑞鸿展览,鞋机协会与聚丰公司合作,在后者名下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广州国际鞋展,这些令人惊艳的东东你看了没有?》。显辉公司发现,推文内容主要为显辉展览的现场报道,在中间插入瑞鸿展览的宣传图片,内含报名参展信息,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同时,在百度以“广州鞋展”为搜索词得到的结果中,显辉公司发现瑞鸿展览的相关网页链接带有“官网”字样,且网页所宣传的展览举办时间、地点、内容与显辉展览高度重合。
显辉公司认为,上述宣传行为会导致公众混淆两个展览,属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将瑞鸿公司、广旅公司、鞋机协会、聚丰公司告到一审法院。
“广州鞋展”不为某一经营者独有,经营者有权自由选择
在微信公众号推文涉不正当竞争一案中,一审法院判决聚丰公司与鞋机协会向显辉公司连带赔偿1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指出,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中引人误解的信息认定,应当综合考虑行为性质、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文章布局等因素。聚丰公司发布的推文前言、正文等内容与显辉展览直接相关,内含报名参展信息的宣传图片并未明确标注为广告,容易让人误解为文章配图。宣传图片下方注明的“以下为显辉展”也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报名参展的就是显辉展览。聚丰公司作为推文发布方、鞋机协会作为宣传图片提供方,二者行为共同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在涉及百度网页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上,一审法院判决瑞鸿公司、广旅公司与鞋机协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显辉公司连带赔偿10万元。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显辉公司提出,显辉展览即为“广州鞋展”,其对“广州鞋展”一词享有权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广州鞋展”一词指代在该地域进行的鞋展服务活动,不为某一经营者所独有。“显辉展览”虽然享有依托其商业模式取得的竞争优势而受法律保护,但不能对“广州鞋展”名称享有独占权利。假若允许显辉公司将显辉展览等同于“广州鞋展”,限制其他经营者利用“广州鞋展”这一描述性词语来举办类似展览,不利于市场充分竞争和创新,存在垄断经营之嫌,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院认为瑞鸿公司等展会经营者有权依据自身经营需要自由选择展览的时间、地点以及内容。
另外,“官网”字样属于瑞鸿展览主办方自行添加编辑,公众能够辨别出该字样并非百度官方认证结果,不会导致公众对该网页链接产生较高信赖,故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二审法院撤回一审判决,驳回显辉公司诉讼请求。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蔡冰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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